申办学生签证手续
- 大学/学校会协助已获录取的非本地学生,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申请来港学习之“进入许可”证。
- 按照香港特区政府入境条例,非本地人士必须申请学生签证/进入许可,方可在港入读全日制专上课程。 所有非本地学生来港就学,必须由在港的保证人提供学生签证担保。大学/学校可为学生提供签证担保, 并将学生的签证申请送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获录取的非本地学生须填妥香港入境事务处有关签证的申请表格, 连同所需文件,一并交回本校。入境事务处在收齐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六星期处理有关申请。
- 办理来港签证申请手续,请提交以下文件:
- 填妥香港特区「来港就读申请表」(由申请来港就读之学生填写)正本 ID995(A),并贴上近照
- 申请人的旅行证件/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影印本(如有)
- 如申请人不足18岁,申请人的父亲或母亲必须授权保证人或在港亲友作为申请人在港监护人, 并提交由父/母及在港监护人双方签署的同意书
- 申请人的住宿安排证明影印本(如申请人不足18岁)
- 经济状况证明文件影印本
- 有关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学生签证/进入许可的详细资料,请浏览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http://www.imm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