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學生簽證手續

  • 大學/學校會協助已獲錄取的非本地學生,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申請來港學習之“進入許可”證。
  • 按照香港特區政府入境條例,非本地人士必須申請學生簽證/進入許可,方可在港入讀全日制專上課程。 所有非本地學生來港就學,必須由在港的保證人提供學生簽證擔保。大學/學校可為學生提供簽證擔保, 並將學生的簽證申請送交香港入境事務處審批。獲錄取的非本地學生須填妥香港入境事務處有關簽證的申請表格, 連同所需文件,一併交回本校。入境事務處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六星期處理有關申請。
  • 辦理來港簽證申請手續,請提交以下文件:
    • 填妥香港特區「來港就讀申請表」(由申請來港就讀之學生填寫)正本 ID995(A),並貼上近照
    • 申請人的旅行證件/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影印本(如有)
    • 如申請人不足18歲,申請人的父親或母親必須授權保證人或在港親友作為申請人在港監護人, 並提交由父/母及在港監護人雙方簽署的同意書
    • 申請人的住宿安排證明影印本(如申請人不足18歲)
    • 經濟狀況證明文件影印本
  • 有關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學生簽證/進入許可的詳細資料,請瀏覽香港入境事務處網頁:http://www.immd.gov.hk。